近年来,兴安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多措并举推进阳光司法,全力打造人民法院阳光司法、为民司法的公信形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
实现“三大平台”全公开。利用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失信公示等“一站式”服务。加强网上预约立案、网上答疑、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考验。近五年来,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各类裁判文书5318份,在广西阳光司法网公布各类裁判文书4697份。
实现“三位一体”全方位。充分发挥“网站 微博 微信”三位一体宣传平台作用,近五年来,在官方网站上发表各类信息1254篇,在官方微博上发表各类信息772条,在2015年开通的官方微信上发表各类信息123篇。内容涉及开庭公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巡回审判、法制宣传等,实现信息的全面全程公开,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实现司法公开常态化。近五年来,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10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评议案件、现场监督执行等312人次。扩大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近五年间选任人民陪审员34名,参审案件2355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