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周冕一行在桂林市中院执行一庭庭长李建的陪同下,莅临兴安县人民法院对该院正在开展的“2016年执行集中清理月第二阶段”专项活动进行调研指导。兴安法院副院长李岷志,执行局局长陆正胜参加了座谈会。
在会上,李岷志副院长首先就该院已开展的专项执行活动的结案情况、工作进度、成效等作了简要汇报。随后,执行局局长陆正胜及案件的主办人就高院督办的重点疑难案件向上级法院领导进行了重点汇报,并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兴安法院将穷尽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形成执行新常态,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更好成效。听取汇报后,周冕副庭长充分肯定了该院针对高院督办案件采取的各项举措和取得的实效,同时也指出,对涉民生、涉党政机关的相关案件务必要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在本次清理月活动中顺利结案,并对该院下阶段执行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要高度重视,全力冲刺专项执行活动的目标;二是要开拓创新,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提高执行质效,形成执行新常态;三是要加大对老赖的惩治力度,形成强有力的执行威慑机制;四是要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与其他部门联合破解执行难题;五是要强化执行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让群众理解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