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兴安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亲兄弟之间的相邻纠纷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廖某甲与被执行人廖某乙系亲兄弟关系,因通行权发生纠纷,经有关各部门多次调解未果,廖某甲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判令被执行人廖某乙拆除妨碍通行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廖某乙拒绝履行义务,廖某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始终注重引入调解和解制度。11月16日下午,执行法官驱车前往当事人家中,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执行法官深入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廖某甲适当给付被执行人廖某乙修路经济损失2000元作为修路工钱,被执行人廖某乙履行排除通行妨碍的义务。廖某甲当场给付2000元给廖某乙,廖某已也表示立即排除通行妨碍。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廖某甲和廖某乙两兄弟当场握手言和,至此这起相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