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2016年,兴安法院工作硕果累累、亮点纷呈。
依法严厉打击犯罪保平安
受理刑事案件241件,审结234件,判处罪犯318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1 件,判处罪犯46人;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案件66件,判处罪犯97人。持续增强兴安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立足审判职能护民生
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91件,审结1860件。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妥善审结劳动争议、所有权纠纷、交通损害赔偿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 600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317件,为兴安经济增长提供了司法保障,维护了社会和谐。
全力破解“执行难”显成效
把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共受理执行案件649件(含旧存3件),结案595件,结案率91.68% ,其中实际执结213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382件,执行到位标的6919.68万元。执结民生案件42件,到位标的金额107.61万元。落实司法救助金22万元,为特殊困难群众解决了燃眉之急。加大对抗拒、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41人,限制高消费741人,司法拘留20人次,罚款20万元,查封车辆12辆,扣押车辆8辆,兑现了法律对公平正义的承诺!
打造阳光司法上台阶
搭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失信公示等“一站式”服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32件,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评议案件、现场监督执行等73人次。将自觉接受监督常态化。
参与全县重点工作有作为
继续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三大水库”、兴资高速公路、备用机场、风力发电等重点工程建设,并积极参与广西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系列活动和漠川乡桥头村等联系村的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延伸了司法服务职能。
开展特色司法服务重创新
先后邀请白石中学、漠川中学学生来我院参观兴安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选派资深法官前往兴安中学、兴安师范、兴安二中、白石中学等开展禁毒教育、防侵害维权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讲座,并联合县教育局开展青少年法制征文竞赛,收到投稿81篇,评出获奖作文34篇,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借力媒体,在官方网站上发表各类信息395篇,在官方微博上发表各类信息457条,在官方微信上发表各类信息153篇。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全院全年有1人次获得国家级荣誉,3个集体和12人次获得区级表彰,7个集体和11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回望2016,我们不骄不躁;展望2017,我们豪情满怀,面对新的长征,我们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新的征途上再创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