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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一案一账户”系统首笔执行案款发放成功
作者:欧阳婷  发布时间:2017-08-22 17:14:07 打印 字号: | |

8月21日下午,申请执行人雷某账户收到了9958元执行款。这标志着兴安县人民法院“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首笔执行案款发放成功。


为确保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推动人民法院执行案款规范化、时效化、透明化管理,兴安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于今年5月与中国建设银行兴安支行合作签约了“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协议。在“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中,开户银行为法院执行案款主账户分配了上万个虚拟账号,每个案件对应生成一个专属的虚拟账户,以实现“一案一账户”。被执行人一旦主动付款或者被强制扣划均打入该专属账户,并自动对应到相应的案件,使资金流和信息流高度匹配,实现款项、案号、当事人的实时对应。


“一案一账户”系统的推进使用,既便利了当事人,也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使案款在“阳光下”流转,有效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公、执行不廉等问题。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张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