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兴安县人民法院在最高院、区高院的安排部署以及市中院的组织安排下,同步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12▪4”公众开放日活动。
上午10点15分,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在兴安法院五楼会议室,党组书记、院长张云艳作为领誓人站在领誓法台上,带领该院全体干警高擎右拳,庄严宣誓。
活动结束后,参加宪法宣誓活动的干警纷纷表示,此次活动,用庄严而神圣的方式,表达出司法工作者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将督促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规范自我行为,“以公正、高效、廉洁、文明”为工作目标,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忘初心,不辱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