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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姐弟因土地起纠纷三次对簿公堂, 法官倾情调解续亲情冰释前嫌
作者:张萃  发布时间:2018-08-02 16:38:09 打印 字号: | |

姐弟俩因土地起纠纷三次对薄公堂,利益和亲情究竟哪个更重要?近日,兴安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亲姐弟相邻纠纷案件,姐姐唐艳和弟弟唐杰自愿达成调解协议。7月27日,主办法官进行案件回访时,发现唐艳已经主动拆除建在唐杰房屋南面一侧的老围墙,并按照新划的界限重新修建了围墙,唐杰已主动搬走堆放在唐艳附房门口的水泥砖墙,姐弟二人冰释前嫌。


唐艳和唐杰系兴安县湘漓镇义和村村民,且双方房屋相邻。双方共同使用一块0.85亩的土地修建房屋,并约定唐艳占0.44亩,唐杰占0.41亩。房屋建成后,姐姐唐艳发现自己房屋的实际占地面积少于0.44亩,于是要求弟弟唐杰补齐。唐杰不同意,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多次争吵。2017年11月6日中午,唐艳和唐杰因房屋界限问题再次发生争执,因父母偏袒唐杰,一气之下唐艳便开始辱骂父母,唐杰制止无果失手将唐艳打伤,导致唐艳脑震荡且多处软组织挫伤。2018年3月8日,唐艳向兴安法院提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损害赔偿之诉。唐杰见状,第二天便提起侵权之诉,依据是通过一个错误的公式算出唐艳多占了土地,在庭审查明事实后,唐杰自知理亏,便主动提出撤诉。法官依法审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后于4月28日作出判决:唐杰赔偿唐艳经济损失3524元,驳回唐艳的其他诉讼请求,但是事情并未因此结束。5月4日,唐艳未经过唐杰的同意,擅自在两房屋之间的巷道砌上一堵围墙。6月8日,唐杰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唐艳拆除围墙。主办法官以姐弟之间“和为贵”为调解基调,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放下心中成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寄语:亲情,是世间最圣洁,最美好的感情,是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的关系,没有别的什么可以超越这种与生俱来的伟大。荣华花间露,富贵草上霜,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金钱、利益有什么能比亲情更重要?时光无情,亲情易逝,且行且珍惜!(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欧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