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兴安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活动,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纠纷的46宗案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72名特困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215400元。
兴安法院在执行上述46宗案件过程中,通过银行、房产、车管、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等相关机构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申请执行人的困难情况,执行法官主动告知当事人可申请司法救助。收到申请书后,兴安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生活情况,综合考量申请执行人的家庭困难程度,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程序后,最终确定了司法救助人员名单,并争取到专项司法救助金215400元,用于救助上述72名困难当事人。
近年来,兴安法院坚持不忘初心,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拓宽司法为民渠道,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行动,彰显了司法服务的温暖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