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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艳院长向兴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作者:张萃  发布时间:2019-01-29 09:51:43 打印 字号: | |

1月25日,兴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兴安县政府大礼堂召开,兴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张云艳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她从公正审判、执行攻坚、深化改革等方面回顾了过去一年的法院工作。



2018年工作亮点回眸






狠抓执法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大局




2018年,兴安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4004件(含旧存336件),同比增长11.44%,审执结3658件,同比增长11.22%,结案率91.36%,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9件。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刑事案259件,判处罪犯319人;妥善调处民商纠纷,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审结民商事案2042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兴安建设,审结行政案件26件,审查非诉执行案12件。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统一裁判尺度,重点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审结涉恶势力案1件7人,12月29日在县体育馆公开宣判唐某某等七人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涉恶势力一案,判处唐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




决战决胜执行攻坚,基本破解执行难题




强化员额统筹,组建3个执行团队,有力提升执行质效。挂图作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深入开展“春雷行动”、“冬季风暴”等专项执行活动,执行联动让被执行人处处受限。开展集中执行活动3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663人,限制高消费1438人次,网络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2319次,查封不动产102处,强制腾空房屋85处,腾退土地3处,全年执结案件1319件,执结率达到了92.50%,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拓宽便民利民渠道,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加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对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受理、优先执行。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71.25万元,办理救助案38件46人,通过市、县两级政法委争取司法救助金41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推进法院信息化3.0版和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引入诉讼服务一体机、文书样式机、诉讼服务满意度测评器等智能机器,配备充电站、打印机、庭审直播显示终端、图书等便民设施,构建窗口、网络、12368司法服务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多方位的诉讼服务。






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兴安建设




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节假日、圩日等特殊时间,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集中开展夜访下访活动,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双提升”工作,推进平安兴安建设。全方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妇联、工会、共青团等多方参与的联动机制,积极邀请妇联等基层组织成员参与调解、担任人民陪审员。认真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邀请高尚中学、白石中学、柘园小学的学生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选派资深法官到兴安镇初级中学开展法治讲座,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吸毒。


 


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县人民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兴安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全力以赴履行司法职责,为建设“三个兴安”、实现“七大目标”、创建“三大生态”先进县,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欧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