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兴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云艳在副院长李岷志、刑庭庭长黄恺的陪同下,分别到兴安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调研;进一步加强与各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沟通协调,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张云艳院长一行分别来到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两个单位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以座谈会的方式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交流。
座谈中,张云艳院长就我院在2018年审理的唐某某等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一案中发现的某镇农贸市场、某某楼市场管理秩序混乱等情况,分别向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全县市场管理制度;二是加强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宣传工作;三是建议进一步深挖彻查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
兴安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犯罪分子,彻底扫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