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至23日,根据兴安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兴安县人民法院张有明副院长一行,前往兴安县部分村屯、社区把23块“光荣之家”金色牌匾送到该院已采集信息的23名退役军人的家里,并把其悬挂到各户大门的门楣上。
每到一家,张有明副院长一行代表法院党组对这些退役军人及其家属表示慰问,并关心、询问他们的家庭生活情况,鼓励他们继续发挥军人优良传统。同时,张有明副院长一行还向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宣讲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送上印有扫黑除恶知识点的抽纸。
退役军人们纷纷表示,感谢党和政府,单位对他们的关心,“光荣之家”牌匾是对他们在保卫祖国、建设祖国中奉献青春和热血的充分肯定!
张有明副院长表示,通过开展悬挂“光荣之家”光荣牌这项活动,有助于我们与军人同志进一步交流,学习他们忠诚担当、爱国敬业的精神;光荣牌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担当与动力,有利于提升军人及其家属的尊崇感、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