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即将到来的“七一”建党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与创造力,发挥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6月27日,兴安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庆七一”主题党日系列活动。
活动一:机关党支部召开优秀党员表彰大会
6月27日上午8:30,兴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党支部在五楼会议室召开党员大会,表彰优秀党员,会议由党总支副书记邓新颜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机关党支部书记周正己首先对党支部2018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随后,兴安县人民法院党总支书记李岷志宣读了《中共兴安县人民法院机关支部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5名优秀党员和1个党小组进行表彰,党组书记和支部委员为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颁发了证书。
最后,党组书记、代院长邵国庆号召全体党员干警要向受到表彰的同志学习,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做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遵法律、讲正义、依法履职的合格党员,为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活动二:参观红军标语楼接受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
6月27日上午10点,兴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干警驱车来到华江瑶族乡千家寺红军标语楼参观。大家实地参观了红军标语楼,观看红军长征过广西路线图等图片,大家仿佛回到了战火纷飞的年代,感受到了长征的艰苦卓绝和红军的伟大功绩,对红军长征的历史和湘江战役始末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大家还观看了标语楼墙上的一幅幅标语:“红军是工农自己的军队”,“当红军有田分”,“打倒屠杀工农的国民党”。
最后,全体党员在红军标语楼前面重温入党誓词。
活动三:兴安法院党员干警重走长征路弘扬长征精神
6月27日上午11点,兴安法院组织党员干警开展重走长征路活动。此次活动从红军标语楼出发,沿着“红军路”以徒步方式进行。通过“重走长征路”的活动,党员干警重温了艰苦革命的历程,增强了党员干警的凝聚力和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活动结束后,全体党员干警表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为开创兴安法院工作新局面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