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加强社会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8月1日,兴安县人民法院溶江法庭联合兴安县司法局、溶江司法所,组织15名社区服刑人员到溶江法庭参加庭审旁听活动,进行法治教育。本次活动由溶江法庭庭长张睿主持,兴安县司法局局长助理吴邦瑞、矫正股股长雍德文、溶江镇司法所所长周杰一行4人参加。
本次开庭审理的是原告邓某与被告李某二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与身体权纠纷两案。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李某向原告借款7万元,到期后无正当理由拒不返还本金及支付违约金。双方就之间的债权债务发生纠纷,被告在兴安县兴安镇城区老火车站旁的仓库用三棱刺将原告左大腿捅伤。被告因此被兴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300元。因被告李某在支付原告邓某住院医疗费后拒绝赔偿其他损失,且不愿协商解决,遂原告将其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张睿庭长依法定程序主持庭审,并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对程序及相关法律术语进行解释,庭下社区服刑人员认真旁听,庭审现场秩序井然。
庭审结束后,张睿庭长借此契机,延伸司法服务,向参加旁听的15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治教育。他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日益活跃,由此引发的刑事犯罪,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祸患。此次开庭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处于引发刑事案件的边缘。民间借贷纠纷在日常生活中很普遍,时有发生。但是若当事人处理不当,采用违法手段进行追债或造成人身伤害,将会触犯刑法。本次庭审,通过以案释法,希望参加旁听的社区矫正人员能够提高法律意识,学法知法用法,遇事找法,依法维权。同时,希望大家把握好国家和社会给予的改过自新机会,珍惜宽松的社区矫正环境,服从管理,接受改造,争取早日重新回归社会。
本次旁听庭审活动普法效果良好。活动结束后,社区服刑人员一致表示感受很深,启发很大。其中一名社区服刑人民这样说道:“我今后一定努力学法,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权,不再违法犯法,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遵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