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廉洁司法意识,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兴安县纪委于10月14日组织兴安县人民法院7名拟晋升四级高级法官的员额法官进行廉政考试。
此次考试以《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监察法》等法规为重点内容,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何春梅、彭艳琼全程监考,考试结束后由县纪委工作人员阅卷,确保考试成绩公平、公正、透明。最终,7名员额法官均以“优秀”成绩通过考试。
通过此次廉政考试,促使拟晋升四级高级法官的员额法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廉政法规知识等内容,起到了以考促廉、以考促学效果,对督促法院干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