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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到兴安法院开展聘用制书记员、机构及编制专题调研
作者:廖海雲  发布时间:2019-11-28 10:14:22 打印 字号: | |

11月8日,自治区高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处长禤达理率领调研组一行到兴安法院调研聘用制书记员、机构及编制等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桂林中院政治部副主任马丽,兴安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邵国庆等陪同调研。

(座谈会现场)

会上,邵国庆院长首先向区高院禤达理处长汇报了兴安法院人员基本情况、聘用制书记员转任情况、机构及编制情况、存在的困难及意见建议。随后,与会的人员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对司法体制改革及聘用制书记员转任工作谈了自己的看法。听取汇报后,禤处长对司法改革的相关政策进行一一解读。

(禤处长在会上讲话)

禤达理处长表示,聘用制书记员转任、内设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统一管理等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符合新时代要求,通过一系列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将建立一支业务水平高、专业素质好、相对稳定的法院队伍。回去后,将会对兴安法院提出的实际需求和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具体问题研究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政策措施,推进法院司法改革稳步发展、取得实效。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欧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