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宪法权威,当天上午9时,兴安县人民法院组织5名干警到县城中心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兴安法院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宪法知识手册与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架设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扫码关注法院微信公众号送签字笔等多种形式,宣传宪法知识。此外,兴安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案释法,通过讲解真实案例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进一步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