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法官,谢谢你,帮我缓解了我和女儿们的关系。”被告刘某华这样说道。近日,兴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受理案件后仅一天,不仅原告刘某如愿以偿拿到了欠款,被告刘某华也通过案件得偿所愿可以见到自己的两个女儿,一次性解决两矛盾,这是速裁庭法官唐玉香交出的一份满分答卷。
(图为法官组织两被告进行调解)
共同被告刘某华、唐某二人原系夫妻关系。2018年3月至11月起,被告刘某华、唐某所属的汽车修理厂先后由被告刘某华或由其指派的厂里负责人张某到原告刘某所经营的修理部修理水箱电瓶等共16次,修理费共计2910元,修理单有刘某华、张某的当场签名,并有被告唐某于2018年12月书写的欠条一份。而后,被告刘某华、唐某于2019年离婚,二人离婚后,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拖欠原告的修理费和电瓶款,原告遂诉至法院。
接手案件的当天,唐玉香法官便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当事人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刘某华道出了迟迟不给钱的缘由:“法官,这个钱按道理我是要给的,之所以迟迟没有给是因为我想借这个案子让前妻帮忙,让两个女儿和我见见面。”了解到是这个原因导致欠款迟迟得不到履行之后,唐玉香法官便立即联系被告唐某,希望能解开刘某华这个“心结”。
一开始,被告唐某态度坚决,情绪也比较激动,表示不愿意配合做女儿的思想工作。唐玉香法官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对唐某进行劝导,经过法官耐心劝解,唐某态度逐渐软化并最终答应愿意配合促成父女沟通并见面。经过一番努力,被告刘某华成功地与女儿沟通上,女儿也表示愿意与其见面,见“心愿”达成,刘某华也利落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将欠款转给了原告刘某。
在被告刘某华给付了欠款后,原告刘某提出了撤诉申请,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也圆满结案。立案后仅一天就结案,一次性高效解纷,圆满化解一案“两矛盾”,真正做到了减少当事人诉累,也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