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5日、16日这两天,对于城关法庭的侯科法官而言是忙碌的两天,她脚步匆匆地穿梭在相邻纠纷的现场,坚持不懈地做着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僵持多年的矛盾迎来了转机,这两起持续多年的相邻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用耐心为当事人搭建解纷桥梁】
原告唐某某与被告张某英、张某荣同住某村,并与两被告系堂兄妹及邻居关系。原告修建的房屋与被告张某英的房屋相邻。被告建房时,在房屋西边与原告相邻处留出了一条排水沟,原告建房时虽未在相邻空地修建排水沟,但雨水自然排放也对被告房屋没有影响。后因唐某某将自己空地用围墙围起来,并在空地上堆放了水砖等物品,被告认为围墙阻拦了排水,并因为原告在围墙上留排水口可能将水直接滴落至被告墙角对被告房屋造成影响双方产生矛盾。2014年原、被告因围墙发生争执,造成原告围墙受损,被告受伤的事实,经镇政府、司法所、村委调解。但被告对调解协议不认可,每年一到下雨天便心情烦躁,不时对围墙进行敲打。2019年11月,二被告将原告围墙打烂,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起诉。
(图为侯科法官现场测量)
审理过程中,经现场勘查,承办法官侯科了解到双方的矛盾根源在于排水沟问题,考虑到双方特殊关系,既是亲戚又是邻居,为避免持续9年的矛盾继续激化,4月15日,在开庭审理前,对双方庭前调解,通过与原、被告及双方家属的沟通,找出双方问题症结所在。经过侯科法官长达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各自作出了让步:原告自行修复围墙并承担修理费。签订协议后,双方不存在其他经济纠纷。为一次性解决纠纷,当日下午,承办法官直接到现场测量,对原、被告自愿留出的水沟予以见证,原告当场自行将涉案的围墙砌好,至此,沉积9年的纠纷得以一次性解决。
【不放弃化解的可能,坚持不懈做通当事人工作】
原告张某林与被告唐某兵二人系某村民小组的成员。原告房屋修建于1994年,被告房屋修建于1996年,双方房屋前后相邻。2019年,被告以原告房屋院前硬化通道占用了其房屋附属土地为由,陆续用石头和木柴将原告唯一的进院通道堵塞。被告堆置的石头和木柴占用了原告进院通道的三分之二,使原本平坦宽敞的通道变得狭窄和乱石林立,致机车无法进出,严重妨碍了原告及家人的生产、生活和通行。纠纷发生后,村委多次对原、被告的纠纷进行调解,被告始终不停止侵权,原告遂诉至法院。
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侯科便第一时间到相邻纠纷的现场及当事人的家里进行实地走访了。一开始的调解工作进行得非常不顺利,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突出,言语间的争执也比较激烈,调解工作一筹莫展。“首次出征”便铩羽而归,侯科法官也不起气馁,一次不行,就两次。可经过两次现场“调解”,通过多方做工作,双方当事人依然没有任何和解的迹象,侯科法官心想:“既然工作做不通,那就直接开庭吧。”
庭是按程序开了,可这矛盾依然没解决。侯科法官仍不甘心就这样下判决。4月16日,抱着最后看一次现场,为双方解决矛盾再努力一次的想法到达原、被告家中调解,一方面她从“远亲不如近邻”、减少矛盾考虑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她又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耐心地劝说被告。经过坚持不懈的做工作,原被告双方终于各自做出让步,原告愿意一次性给予被告2000元补偿,被告把阻碍通道的石块和木柴搬走,双方达成和解,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图为双方达成调解,并现场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