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兴安法院组织新任职副院长邓新颜同志、新任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陆正胜同志和朱回香同志进行宪法宣誓。党组书记、院长邵国庆出席并主持宣誓活动,全体干警参加活动。
宣誓仪式开始前,邵国庆院长宣读了《兴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邓新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随后,在全体干警的注视下,新任职副院长邓新颜带领2名新任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面向宪法,高举右手,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