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是干嘛的?”咨询台边站立了几位感到好奇的大爷大妈们。
“我们是兴安法院的干警,今天是世界环境日,来进行法制宣传的,叔叔阿姨们,这是我们的资料,你们过来看看了解一下环境保护法吧……”;“阿姨,您看了我们的宣传资料,回去可得告诉家里人,这野生动物可不能再吃了啊……”
6月5日,时值第49个“世界环境日”,兴安县人民法院组织4名干警前往县中心广场开展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活动,上述对话便来自正在普法的干警们。
活动中,兴安法院通过设置咨询台、张贴宣传横幅、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并以宣传资料上刊印的图片为切入点号召大家关心生态环境,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为保护环境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了宣传资料200余份,为20余名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树立“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