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找准两级法院解决商业纠纷耗时较长的具体原因,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水平,2020年7月9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苗小所到兴安县人民法院开展营商环境工作调研,兴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邵国庆,分管营商环境工作副院长张有明,执行局、立案庭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苗副院长介绍了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整体情况,进一步明晰了两级法院负责的“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具体指标内容,并与兴安法院一同就具体案件解决商业纠纷耗时及诉执流转情况进行了逐案分析,从立案、送达、审理、诉执流转、执行等环节查找主客观原因,同时对兴安法院下一步开展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引起高度重视,将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深入办案人员心中;二是对涉企案件进行大梳理,从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地压缩时间,让效率最大化;三是做好营商环境指标数据统计分析,对立审执进行实时监控,并建立相应台账。
邵院长表示,我院将根据上级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不断提高立案、审判、执行质效,为加快构建兴安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