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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个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情—桂林中院到兴安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发放仪式
作者:蒋干凤  发布时间:2020-12-14 12:50:18 打印 字号: | |

“我真的感谢你们法官,为我儿子申请到救助款。”“这些救助金真的解决了我的生活问题。”拿到救助金的申请人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让司法救助制度真正发挥了“雪中送炭”的温暖效应。11月11日,桂林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阳智翔一行到兴安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发放仪式,为3名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困难申请人共发放司法救助资金8万元,兴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邵国庆参加了发放仪式。

发放仪式上,邵院长向申请人解读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并逐一宣读司法救助决定书。邵院长表示,救助申请人的案件都是执行不能的案件,通过发放司法救助金这一方式,缓解申请人的燃眉之急,也希望申请人充分利用好这笔救助金,安排好生活和生产,努力改变目前的困难境况。

今后,兴安法院将继续积极履行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规范和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让更多的贫弱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审管办(研究室)
责任编辑:欧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