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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校园欺凌,为青少年护航!|兴安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作者:赵春花  发布时间:2021-01-12 08:37:39 打印 字号: | |

“唐法官的课很生动,我从中学到很多,首先自己不能成为施暴者,也不能成为施暴的对象,以后遇到校园欺凌等情况,我会跟老师,家长说......”兴安县第一小学的一位同学说道。

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1225,兴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唐美玲走进兴安县第一小学,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为青少年护航”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为该校1000多名小学生讲授法律知识。

授课中,唐美玲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理解能力,用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原因、特点、危害以及如何抵制、预防校园欺凌等问题,引导教育同学们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远离校园欺凌,远离违法犯罪,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课后,同学们积极举手,争先上台发言,气氛活跃。

“法治教育是青少年学生的一堂重要课程,通过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可以进一步增强学生们的法治意识,提高学生们的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平安校园助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校长说道。

此次法治教育课,让同学们充分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和代价,进一步提高了同学们的法观念和法律意识,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基础,受到了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来源:审管办(研究室)
责任编辑:欧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