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兴安县人民法院院长邵国庆受邀给兴安镇干部职工、村干部上法治教育课,并送去了《民法典》学习读本。
授课中,邵国庆院长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出发,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结合具体法律条文,深入浅出的讲解了与乡镇干部调处纠纷及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宣讲内容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电子合同、霸王条款、网络套路贷、见义勇为免责、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坠物等热点问题。
邵国庆希望乡镇干部、村委干部要学习好、宣传好《民法典》,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人民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同时,要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营造兴安镇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兴安镇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会后,干部职工表示,邵院长的授课内容丰富,理论结合实际,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理论学习、借鉴经验方法、不断提高“三大纠纷”调解化解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