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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法院:“午间法庭”解民忧 司法为民不打烊
作者:廖淑梅  发布时间:2022-04-13 09:49:37 打印 字号: | |

“法官,你们辛苦了,感谢你们,放弃午休时间帮我调解这个案子,让我后面的工作计划也都能顺利进行。”近日,为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兴安县人民法院溶江人民法庭通过开设“午间法庭”,妥善化解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获得了原、被告双方的一致好评。

2021年2月至9月,被告刘某某租借原告唐某某的汽车进行使用。因被告刘某某当时无法支付原告唐某某租车费,经双方协商,被告刘某某于2021年9月21日出具一张欠条给原告唐某某,承诺于2021年11月20日前全部还清租车款。然而,到还款期限后,原告唐某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要求被告刘某某归还租车款,被告刘某某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拒绝归还欠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遂诉至本院。

初步了解到原、被告都有调解意愿时,承办法官原定于上午10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临时有事处理,中午12时才赶到溶江法庭,加之双方下午均有其他工作,为快速化解双方纠纷,方便群众诉讼,不让当事人再“多跑一次”,溶江法庭适时启动了“午间法庭”,中午12时17分,承办法官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某承诺在三个月内给付全部拖欠的租金。成功调解后,当事人对法庭干警放弃中午休息加班开庭表示感谢。

“一些当事人受工作、地点等因素限制,不一定能赶在上班时间来办事,我们既然是‘人民法庭’,那就应该多为人民着想,主动为大家办实事!”李夷平庭长说。

一直以来,溶江法庭立足乡村振兴,以为民服务为宗旨,结合辖区实际和群众需求,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构建便民利民的法治桥梁,不断探索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提升司法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调整办案时间,积极开展午间法庭、巡回法庭等为民服务举措,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欧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