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建新带领调研组一行到兴安法院城关法庭调研法庭建设工作。自治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蓝小航、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谭军和谢凌云、自治区高级法院专委何艳斌、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欣华以及自治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相关人员参加调研。
调研期间,吴建新一行听取兴安法院院长邵国庆对城关法庭在化解矛盾、服务群众、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方面工作的汇报。吴建新一行对城关法庭服务乡村振兴各方面工作给予肯定,并对城关法庭在一村一法官、乡村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智慧法庭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指导意见。
吴建新强调,人民法庭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论述,大力发挥城关法庭“行走乡村、贴近群众”的天然地缘优势,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在服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兴安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将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建设大格局,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