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桂林中院到兴安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发放仪式
作者:张萃  发布时间:2022-06-13 17:24:14 打印 字号: | |

69日下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委办主任邓少荣一行到兴安县人民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3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5万元。兴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邵国庆参加了发放仪式。

发放仪式上,邓少荣向被救助人解读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并逐一宣读司法救助决定书。邓少荣表示,在司法案件尤其是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权案件中的执行过程中,出现执行不能的情况时,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机制,为困难申请执行人争取司法救助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其生活经济困难,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桂林市两级法院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坚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和宗旨,不断规范和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得到了救助,感受到了人民司法的温情。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唐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