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县法院速裁团队王剑法官一行远赴海南省,在海口中院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开庭审理,成功调解和好一起涉服刑人员的离婚纠纷案件,促进了服刑人员接受教育改造,让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原告文某与被告陈某在广东省东莞市务工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生育了一女儿,随后补办结婚登记。2019年6月,被告陈某因涉嫌抢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以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判决生效后陈某被投入海南省美兰监狱服刑。2022年3月,原告文某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至兴安法院。
案件分配至承办法官后,承办法官向被告陈某所在的监狱警察了解到被告陈某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悔过自新意愿强,且余刑尚有九个月等情况。但高墙外的原告文某态度坚决,坚持要求离婚,本案只能开庭审理。因疫情反复,直至2022年7月中旬,承办法官一行方能远赴海南省,通过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开庭审理本案。庭前,承办法官深入剖析了本案双方的诉求,决定先从“情、”“理”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告陈某亦表示积极改造,悔过自新,争取早日全家团圆。在承办法官王剑的良苦用心、原告代理人的苦口婆心与被告陈某的诚心感化下,最终感动了原告文某,经过近一小时的调解,原告文某当庭撤回了起诉。
兴安县法院在处理涉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中,采取“调解优先,能调尽调”的原则,秉承“家事审判”无小事的理念,法官从定分止争到耐心调解,化解双方心结,让家事纠纷止于毫末,让司法更有温度,不再感受到冰冷的条文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