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就给钱,请你们把我女儿的强制执行措施给解除了,让她好好做事。”2022年9月1日上午,在兴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讲明利害关系后,她的父母将执行款全部付清,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秦某与梁某于2011年办理结婚登记,后生育一女一子。2021年9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秦某诉至法院要求与梁某离婚。经过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小孩一人抚养一个,婚内财产由秦某所有,秦某支付梁某财产折价款5万元。2022年3月判决生效,但是秦某拒不支付5万元的执行款,7月梁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兴安县人民法院经查询,秦某名下除了有辆车龄10年的五菱牌汽车,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将情况告知梁某,梁某强烈要求扣押其车进行拍卖,并提供车辆线索。2022年9月1日上午,执行干警一行4人前往灵川某村核实车辆线索,在步行一个小时后,到达秦某家。车辆停在院中,秦某的父母在家,秦某去广东打工,执行干警对其父母讲明情况,请其督促秦某到庭申报财产及履行法律义务。秦某父母气恼女儿离婚,都不清楚分割财产的事情。执行干警从亲情入手,让老人回想起梁某在家时一家和睦的温情,最终秦某父母愿意代替女儿将执行款全部缴纳,该案得以圆满了结。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唯有和睦方能安定。对于家事案件,一纸判决或许能给当事人一个结果,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而心结未解,案件就无法真正了结。只有对家庭成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道德的力量感化他们,让他们学会换位思考,相互理解,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从而促使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