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县人民法院溶江法庭成功高效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保障金融秩序的同时,也为困境中的中小企业提供了生存空间。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被告某竹业工艺厂向原告某银行申请借款150万元,双方于2017年8月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其余的56名被告(18家竹制品企业,38个自然人)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发放了借款。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57名被告诉至法院。
了解案情寻症结
溶江法庭张羽法官在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该案被告人数较多且涉及华江竹制品协会,如果案件判决进入执行程序不仅影响竹制品企业的发展,还会给当地经济产生不良影响,于是决定亲自前往华江调查案件事实情况,并与原、被告约定当天在华江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当天,双方当事人齐聚一堂,充分表达了自己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但因双方对还款金额及还款期限分歧过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诉前调解宣告失败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法官随即决定转入诉讼程序,当场立案。法官助理登记案件信息后,将应诉材料当即送达给众被告,并详细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
面难题找生机
就在开庭前几天,因发现其中一名被告去世,原告申请追加其继承人参加诉讼,原定庭审改期。在此期间,张羽法官根据双方争议的焦点,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对双方存在的疑惑一一进行释法说理,针对双方提出的要求不断调整调解方案,力求在维护银行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企业经营的消极影响。
面对面调解促和谐
在张羽法官和各方的不断努力下,银行充分考虑被告实际困难,给予了被告还款弹性空间,最终双方在开庭当天达成了调解协议。
司法温情,携手共赢
下一步,溶江法庭将坚持把“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与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痛点、难点与堵点,努力探索建立法院与银行高效沟通调解机制,形成合力助力调解达成,既给予企业在疫情之下“喘息”的机会,又有效保护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