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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解微信 主动履行践诺言
作者:蒋干凤  发布时间:2023-01-09 08:58:50 打印 字号: | |

谢谢你们,我现在把钱给了,可以安心过个年了202314日下午,被执行人艾某把交款凭证交给执行干警并表达了感谢之情。一次善意执行行为,使得被执行人感受到了法院的温暖,也践行着兴安法院执行干警为百姓办实事的初心。

基本案情20216月,艾某驾驶电动车载女儿在道路上行驶,突遭罗某超车,导致艾某紧急刹车女儿被吓,艾某要求罗某停车并赔偿女儿损失,罗某并未理睬,艾某驾车追到罗某租房处,双方发生争吵,艾某因此殴打了罗某,致罗某受伤,艾某也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但是艾某没有对罗某的损失给予赔偿。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罗某向兴安法院提起诉讼,兴安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艾某赔偿罗某经济损失8372元。20225月底,罗某向兴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艾某名下所有资产。6月上旬,艾某多次打电话向执行干警表示,自己之前拖欠赔偿款的行为并非恶意,实属无奈。自己辗转南宁、广州等几个地方做工,但是因为疫情原因,没有多余收入。近期终于在柳州找到一份建筑工地上的工作,按照这个工程进度,年底必定能把钱还上。现所有账户都冻结,自己生活非常不方便,有点小病买药都困难,请求解除微信冻结用于生活。执行干警经核实,被执行人艾某信用一直良好,所述也属实,解冻微信申请确属特殊事由,同意其请求并要求其做出保证,微信账户只能用于生活不得逃避债务。于是就出现了开头一幕,艾某来到法院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兴安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权威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的工作理念,在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同时,切实为人民群众纾困解难。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唐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