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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法院各部门2022年度工作成效和亮点展示
作者:黄骏杰  发布时间:2023-02-02 15:30:30 打印 字号: | |

113日,兴安县法院召开2022年度部门工作汇报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工作质效、党风廉政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向院党组及全体干警汇报2022年度工作成效及亮点,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邓新颜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完成6653件新收案件的立案,网上立案1200余件、在线音视频调解809件、电子送达2814件次;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746件,调解成功1089件,调解成功率达62.37%,诉前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60份;速裁团队共收案2285件,审结民商事案件2233件;办理司法鉴定58件,财产保全案件324件;依法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1150万元;通过12368热线进行人工接听259次;共在桂林中院办理上诉卷宗移送、取回、调卷523件;与兴安县工商联联合设立了“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站”,并开通企业绿色通道;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成讼较多、业主意见较大的问题,联合兴安县司法局、兴安镇政府召开物业合同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座谈会,得到了业主、物业、律师等群体的高度认可。20222月,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被桂林市总工会评为“桂林五一巾帼标兵岗”。

民事审判庭: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慎终如始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强化“视案件质量为生命”的责任意识,倡导“多调精判”,发挥司法保民生、促发展、稳预期作用,帮扶企业复工复产。2022年,民事审判庭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90件,审结326件,结案率83.59%。二是服务保障大局,驰而不息护航经济健康发展。继续担任优化营商环境的联络工作,参与推动县法院与县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司法联动保障破产工作规范运行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两院职责定位,确保破产审判公正、高效、透明;持续开展“一法官一商(协)会”活动,强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为企业投资经营、规避风险提供司法建议;与县人社局、工会等部门联合成立“兴安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业园区工作站”,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合力,构建和完善劳动争议预防化解机制;与立案庭协作,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站”,对涉企案件“快立、快送、快调、快审”;邀请32名民营企业家到法院观摩庭审、征询意见。2022年,民事审判庭被桂林中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赵丹获全市法院2021年度先进个人;赵忠杭获桂林中院“护航山水 最美法官”提名奖;何美秀家庭获2022年“桂林市最美家庭”;廖淑梅获兴安县优秀年轻公务员培训班“优秀学员”称号,与审管办张萃共同撰写的论文获全市法院2021年度业务研讨会优秀奖;书记员唐小敏获全区法院书记员业务培训示范班“优秀学员”称号。

刑事审判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件,审结287件,结案率95.7%,共判处罪犯372人。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审判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1414人,醉驾、交通肇事等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121人,涉毒品犯罪3142人;审结了县城中心广场唐某故意杀人一案,及时回应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二是依法惩处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审结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99115人。三是依法严惩各类职务犯罪。共审判挪用公款、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判处犯罪分子2人,审结兴安县溶江粮油公司原董事长左某挪用公款、受贿一案,维护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四是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全年共审结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28件。五是全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共审结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88人;积极深入辖区学校、邀请在校学生走进法院进行法制宣传共计十余场次。六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对12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七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打击整治电信诈骗、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等各专项行动10余次。2022年,唐美玲、袁建军两人获评“2021年度全市烟草打假打私打非工作先进个人”,唐美玲获评“桂林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综合审判庭:共受理行政案件64件,审结57件,结案率89.06%,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54件,审结314件,结案率88.7%。一是以公正效率为主题,推动行政纠纷实质化解;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到100%;三是推进“裁执分离”执行机制,向兴安县人民政府送达非诉执行裁定书15份;四是以公平正义为要求,强化纠错功能,共受理并审结再审案件5件;五是以案结事了为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对企业灵活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执行局:2022年共收案2222件,结案2207件,执结率97.31%,到位标的2.74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为100%,终本合格率100%,信访办结率100%。一是多措并举,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开展“八桂执行风暴”系列专项活动;开展涉民生、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行动,办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25件,执行到位金额524.33万元;开展防范化解金额风险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共办结涉金融案件467件,执行到位1.48亿元;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畅通网拍贷机制,与金融机构合作为网拍购房者提供贷款支持,提高标的物处置效率,拍卖标的物139个,成交金额6377万元。二是强化威慑,多元方式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459人,限制高消费1776人次,司法拘留4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场大屏等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1人,促使一些失信被执行人在高压执行态势下自动履行义务;拘传被执行人276人,促使69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共执行到位金额512万元;开展强制清场、扣车等强制执行活动25次;坚持善意执行,灵活运用执行和解、暂缓执行等方式执结案件145件。三是情系民生,积极传递司法温情。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通过市中院向市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资金13万元,救助48人,向县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资金66.289万元,救助4257人,司法救助案件排名全市基层法院第一;诉讼服务中心执行窗口做好群众接访,今年共接待群众2851人次,收递材料1352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调解、见证和监督执行7次,如界首强制清除土地附着物、湘漓强制恢复厂房原状案。2022年,执行局获全市法院2021年度先进集体;黄侣松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2021年度先进个人;饶芳获全市法院办案能手;蒋干凤获全区法院执行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城关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00件,审结389件,结案率97.25%。聚焦“两个服务”,优化“两个制度”,促进辖区和谐发展。其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方面,落实诉前调解制度,诉前调解案件37件,同比去年案件数量减少3%,充分利用网络调解、线上调解,实现互联网+在调解工作中的深度应用,探索微法庭建设,微信送达率62%;服务乡村振兴方面,精细对接,保障乡村产业优质发展,走访企业8次,发放《民法典》80多本,开展巡回审判1次,开展典型案例宣讲2次,审理土地承包、相邻权纠纷、因相邻权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等案件5件,充分利用家事调解室,巧化家庭矛盾,2022年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36件;优化为民办实事“快调、快审、快结”制度,推出“1+1+1”制度,即:积极倡导“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理念、落实“一小时”拿到法律文书制度(针对调解、撤诉案件)、贯彻让群众只跑“一次路”的政策,平均结案天数73.6天,同比审限缩短26.4;优化涉民营企业“快立、快送、快调、快审”制度,成功审结桂林桂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盘活了桂雪公司闲置土地27851.5平方米,建筑面积17172.82平方米,全面清缴国家税款404.65万元,通过本次对桂雪公司财产处置,为兴安县实现税收约160万元。

溶江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59件,结案338件,结案率94.15%。创新“庭审地点离家近,开庭时间群众定”的工作思路,打造不违农时、不误农事、不增加群众诉累的“午间法庭”、“假日法庭”,利用午间法庭、假日法庭开庭、调解案件10件;深入华江瑶族乡为竹木企业“把脉问诊”,并发放了50余份《民法典》;开展巡回法庭+普法宣传2场;积极开展诉源治理,走访辖区内33个村委;成功调解了一起涉57名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既有效保护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又给予企业在疫情之下“喘息”的机会;积极参与溶江法庭新办公大楼建设的各项工作,主体工程目前已完工;积极参与调研、论文、宣传工作,文晶晶撰写的论文获全市法院2021年度业务理论研讨会三等奖。

政治部: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总要求,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为重点,始终坚持为审判事业、为全院干警服务的工作理念。一是通过开设早课堂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累计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18场次,累计培训干警1200人次,并总结“十学法”确保学习成效,即:党组成员带头学,党小组讨论学,红色基地参观学、廉政基地警示学、观看影视触动学、重走长征路实地学、学习英模跟班学、笔记体会督促学、学习强国网络学、全员测试考促学,为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二是以党建促队建,构建“三室二围一廊一屏”多维党建文化宣传阵地,营造出“处处是党课,处处受教育”的浓厚党性教育氛围。三是积极完成兴安县公务员平时考核联系点工作,积极破解“如何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简便有效开展考核”的难题,借助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通过用“大数据”、“互联网+”整合各项资源,运用智慧法院数据,减少评估步骤,简化考核流程,在现阶段取得了积极成效。

审管办(研究室):共审查确认审限变更案件270件,审查确认结案 6739件、上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2921份,协助进行网上庭审直播1102场,发布通报56份;组件1+1+1审判团队,积极配合落实“灵渠景区法官工作室”相关工作;持续抓好新闻宣传、信息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稿件221篇,在纸质媒体发表稿件共15篇,为全院争取绩效考评加分1分;推进审判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共组织召开审判委员会35次,对90个案件进行记录;抓好司法调研与学术研究、案例编写报送工作,收集并向中院报送论文7篇,由中院评选后向区高院报送论文3篇,获区高院优秀奖1篇,报送2022年《中国审判案例要览》7篇,《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7篇,2022年季度案例4篇;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实践活动4次,与刑庭协作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次。唐玉香获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兴安县“最美廉洁家属”称号;张萃撰写的论文获得全区法院系统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黄骏杰、张萃分别撰写的论文获全市法院2021年度业务理论研讨会优秀奖。

综合办公室:做好文秘工作,确保政令畅通。2022年,共计接收处理上级法院文件974件,接收处理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类材料文件1984件,传达各类会议通知约500余次,行文79份;做好舆情处置工作,2022年处置负面舆情5条,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筹办或协助筹办各类会议20余次,接待来人来客120批次,领取秘密文件180份,密码电报59份,没有发生泄密和失密事件;做好人大联络工作,督促办理人大转办的信访件2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参加公开听证、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等60人次;做好后勒保障工作,全年共派车725次;扎实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财务管理、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完成政府采购等各项工作。

法警队:协助刑事开庭160余次,协助民事开庭10余次,看押被告人187余人次,协助中院调警20余次,协助防疫隔离点看守15余次,执庭安检600余人次,大厅安检12000余人次;完成“六专四室”建设,在中院两次实地验收后,已完全达到要求;开展“实战化训练推进年”活动,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通知精神及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训练实施方案,责任落实到位,努力做到每周一、三、五半天常态化训练。

新征程扬帆起航,新使命重任在肩。会后,各部门干警纷纷表示,要坚决扛起责任、振奋精神、鼓足干劲,紧扣服务发展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主线,奋力推动新时代兴安县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力争2023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唐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