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我为群众办实事|网络庭审促调解,当庭履行践承诺
作者:黄骏杰  发布时间:2023-02-21 09:00:18 打印 字号: | |

请原、被告仔细阅读屏幕上的调解协议内容,并在屏幕上签字确认。近日,兴安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利用互联网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小额诉讼案件。

原告唐某江与被告唐某齐系同事关系,202210月,因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10000元,借款后唐某齐只按约定偿还了唐某江2000元,剩余8000元未还,原告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证据充分,承办法官唐红刚立即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本案。但原、被告双方均在外地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唐法官决定采用网上开庭的方式审理此案,书记员唐莹娥添加了双方微信,耐心教导双方如何使用网络参加庭审,并事先进行网络调试,确保庭审按时高质量完成。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并使其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后,被告便当场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义务,通过微信转款2000元给了原告。

城关法庭一直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各类线上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展现了司法为民的初心。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唐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