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上午,兴安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了七件由兴安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民工讨薪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1年,原告熊某、宋某、邓某等七位民工为被告彭某提供劳务,因原告七人数次讨要工资未果,遂将被告彭某诉至法院,兴安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该系列案件的支持起诉机关出庭应诉。庭审中,经法检双方共同努力,积极促进了该系列案的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分期偿还拖欠上述七名原告4万余元的薪资。
2021年,原告熊某、宋某、邓某等七位民工为被告彭某提供劳务,因原告七人数次讨要工资未果,遂将被告彭某诉至法院,兴安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该系列案件的支持起诉机关出庭应诉。庭审中,经法检双方共同努力,积极促进了该系列案的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分期偿还拖欠上述七名原告4万余元的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