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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法院 “春季惊雷”再续力,首战取得“开门红”
作者:蒋干凤  发布时间:2023-02-28 09:13:54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进一步强化执行威慑力,自215日起,兴安县法院开展2023春季惊雷集中执行行动,持续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保持高压态势。

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兴安县法院执行局提前谋划,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分工,各案件承办人对手中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建立任务台账,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并制定相应的行动预案。216日早上,执行干警迅速集结,雷霆出击,拉开了春季惊雷集中执行行动的序幕。

202012月,石某到庄某处购买母猪种猪,石某只支付了部分款项并承诺几天后付余款。随后几天,石某并未按约付款,无奈之下庄某起诉至法院,法院最后判决石某给付庄某猪款8000元。判决生效后,石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庄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找被执行人做工作,但因双方还有饲料款纠纷,且加之疫情的原因,一直未能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

本次集中行动中,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启动该案执行程序,准备依法拘留被执行人石某,在被执行人家中,成功堵截到石某,经过现场释法说理,被执行人最终筹借到8000元现金

下午,申请人庄某在执行指挥中心领取到该执行款,并对执行人员表达感谢之情,春季惊雷行动取得开门红。

下一步,兴安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和方式,提高执行效率,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唐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