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日,兴安县召开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兴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邵国庆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获高票通过。
2022年,兴安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中院的悉心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044件,审(执)结6739件,同比上升8.66%,结案率95.67%,同比上升1.63%,一审服判息诉率94.07%,全市排名前列。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24件,同比增长8.74%。在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办案压力持续增大的情况下,全院干警只争朝夕接续奋斗,审判执行质效不断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荣誉榜
3个集体、13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立案庭荣获“桂林五一巾帼标兵岗”,执行局荣获“全市法院先进集体”,民事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黄侣松荣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一、发挥审判职能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01依法惩治刑事犯罪
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5件,判处罪犯373人 。
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14件14人。
审结由公安部督办的被告人吕某等13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依法判处吕某等四名主犯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一年不等刑期。
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溶江粮油公司原董事长左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审结毒品犯罪案31件42人,有效遏制了涉毒犯罪的发生。
审结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8件8人,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依法判处某学校猥亵儿童的教师王某有期徒刑七年。
审结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案99件115人。
审结滥伐林木、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28件36人。
02 依法维护民事权益
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理的邻里之间“遮阳雨棚”噪音案、“好意施惠”帮助邻居接小孩案,小区“物业费”纠纷案,以小案例讲明大道理,以公正的司法裁判引领人人崇法向善、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良好社会风尚。
高效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115件 。
快速审结涉房地产纠纷案569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404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66.54%。
03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有效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8件。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协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执行联动等工作,依法审查涉及土地、人社等行政非诉案件33件。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以撤诉、和解等方式结案8件。
二、依法履职尽责
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
01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落实在审判执行工作过程中,找准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全面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
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8次,邀请22名民营企业家到法院观摩庭审、座谈,征询意见,为企业投资经营、防范风险提供司法建议。
对19件涉民营企业的案件采用“活查封”、“活冻结”,坚决防止“办了案子、垮了企业”。
开设“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快立、快送、快调、快审”,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02推进法治兴安建设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法治兴安一体建设,大力营造法治社会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深入社区、街道、乡镇、村委开展宪法、民法典、防养老诈骗、打击非法集资、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治宣传20余次,运用新媒体进行线上法治宣传30余次。
“前瞻式”以案普法,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违法犯罪。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驾驶员科目一考试中心公开审理两起“醉驾”案件。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6次,组织500多名青少年学生到法院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03 积极服务乡村振兴
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院干警继续帮扶85户脱贫家庭开展增收工作。
投入10万元支持兴安镇粉洞村、董田村、严关镇仙桥村修缮水利设施或村集体公共设施。
审理土地承包、农地流转、征地补偿纠纷案5件。
化解农村历史遗留的相邻权、排除妨碍等物权纠纷案26件。
三、坚持司法为民 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01 巩固执行攻坚成果
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共执结执行案件2213件,执行到位金额2.74亿元。
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459人,限制高消费1776人次,拘传被执行人276人,司法拘留4人。69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威慑主动履行债务,金额达512万元。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分期履行等方式执结案件145件,对541名被执行人及时解除限制措施,恢复信用。
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7次,执结案件467件,执行到位1.48亿元。
02 提升司法服务品质
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优化诉讼服务,不断完善“云立案”、“云审判”、“云调解”,“坐堂审案”变为“上门服务”诉讼服务更便民。
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优化诉讼服务,对原有的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了当事人“走进一个门,事务全办清”的司法新需求。
“智慧法院”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诉讼活动,2022年通过远程开庭及宣判548次,网上调解1918次,电子送达3139份。
打造“巡回法庭”、“午间法庭”、“假日法庭”,98件涉赡养、邻里纠纷等家庭矛盾案件在“家门口法庭”就地化解。
03 加强民生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聚焦民生热点,加强司法救助,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中。
审结劳动争议、医疗、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213件。
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31件,执行到位金额561.14万元。
缓减免诉讼费104.4万元。
发放司法救助金66.289万元,救助57人。
四、深化改革创新 增强法院发展动力
01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依靠县委领导,自觉将法院化解矛盾、定分止争职能嵌入诉源治理大格局。
与县人社局、工会等部门联合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业园区工作站”,构建“人社+工会+法院”的劳动争议预防化解机制。
与双灵、城西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召开物业服务纠纷化解座谈会,协商化解机制。
城关法庭联合高尚镇政府、派出所及部分村委开展座谈,共商乡镇“诉源治理”新机制。
溶江法庭深入辖区村委、竹木企业,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提升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02 打造多元解纷品牌
在诉讼服务中心和城关法庭设置家事调解室,打造独具特色的家事审判文化。在灵渠景区内成立“法官工作室”,审理因破坏灵渠景区文物、生态环境引发的各类案件,助力兴安文旅振兴。
化解因抚养、赡养产生的家庭矛盾329件。
调解和好离婚案件128件。
灵渠景区巡回审理的4起涉漓江源头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取得良好效果。
03 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推进繁简分流”机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办,规范运用“诉前鉴定”,探索法律文书“集约送达保全”新模式。
速裁团队10名员额法官共审结案件3055件,占民商事案件的75.3%。
全年完成诉前鉴定40件。
集约送达案件313件、“线上+线下”集约保全案件335件。
五、坚持从严治党 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01不断筑牢政治忠诚
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组织干警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心得交流会。
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使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
02 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以“平时考核”为抓手,调动干警工作学习积极性。
搭建“每天进步一点点”法条学习、案例研讨微信群。
4人次撰写的论文获市级以上奖项,1人撰写的判决书获全区法院百优裁判文书。
03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持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全院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既干净,又担当,既勤政,又廉政”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纪检组长常态化列席审判委员会。
突出抓好“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
六、聚焦公正公信 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开门纳谏,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现场见证监督强制执行等100余人次,督促办理人大转办的信访件2件。
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审结抗诉案1件。
网上庭审直播1140场,网上公开裁判文书2921份。
2023年主要任务
2023年,兴安法院将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线,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按照“稳中求进、巩固提升”工作要求,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奋勇争先,推动兴安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兴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司法工作全过程。
二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主动服务兴安高质量发展。
四是狠抓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五是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全面推进乡村社会治理。
六是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