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表13)
第一部分:兴安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应由其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
(三)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其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和司法执行权,执行由其作为一审法院的终审裁决或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五)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六)负责本院的政治思想、内部监督、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司法行政事务、司法警察等工作。
(七)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兴安县人民法院;单位性质为:政法机关;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核定内设(下设)机构设置11个,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城关人民法庭、溶江人民法庭。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我院2022编制数为78人,行政在职在编干警73人,事业在职在编1人,聘用批复数55人,现实有53人,退休人员45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兴安县人民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线,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按照“稳中求进、巩固提升”工作要求,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攻坚克难,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奋勇争先,推动兴安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兴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司法工作全过程;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与普法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律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直达基层、直通群众,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二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三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主动服务兴安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推进经济社会和疫情防控双统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做好司法保障工作。
四是狠抓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继续深化“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切实解决案件程序空转、案结事未了等问题,克服小额程序适用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和诉源治理等工作短板,努力使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五是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严格履行抓党建带队伍主体责任,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
第二部分 兴安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收支总预算2511.2万元,同比增加360.13万元,同比增长16.74%。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总计2511.2万元,较2022年度2151.07万元增加360.13万元,同比增长16.7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11.2万元,占总预算的100%,较2022年同比增长16.74%,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退休人员费用、聘用人员费用、第一书记经费、物业管理费等预算安排。
三、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总计2511.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2151.07万元增加360.13万元,同比增长16.7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11.2万元,占总预算的100%,较2022年同比增长16.74%,支出增长的原因与预算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行政运行预算1017.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53%,较2022年1010.54万元增加7.19万元,同比增长0.71%;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533.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23%,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首次按该支出功能编制预算,无同期对比数据;
(3)案件审判预算3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19%,较2022年50万元增加256万元,同比增加512%;
(4)“两庭”建设预算200元,占支出总预算7.96%,较2022年150万元增加50万元,同比增长33.33%;
(5)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3%,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首次按该支出功能编制预算,无同期对比数据;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128.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2%,较2022年111.34万元增加17.24万元,同比增长15.48%;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64.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6%,较2022年55.67万元增加8.62万元,同比增长15.48%;
(8)行政单位医疗预算73.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4%,较2022年62.63万元增加11.3万元,同比增长18.04%;
(9)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53.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4%,较2022年34.79万元增加18.87万元,同比增长54.24%;
(10)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首次按该支出功能编制预算,无同期对比数据;
(11)住房公积金预算96.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4%,较2022年83.51万元增加12.92万元,同比增长15.47%。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74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32%,较2022年1358.47万元增加382.23万元,同比增长28.1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25%,较2022年1158.54万元增加325.46万元,同比增长28.09%;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3.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29%,较2022年197.67万元增加16.28万元,同比增长8.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6%,较2022年2.27万元增加40.47万元,同比增长1782.82%。
(2)项目支出预算77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68%,较2022年792.6万元减少22.1万元,同比减少2.79%,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2.82%,较2022年392.6万元增加14.4万元,同比增长3.67%;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36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6.98%,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首次按该支出功能编制预算,无同期对比数据;其他支出预算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19%,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首次按该支出功能编制预算,无同期对比数据。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511.2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360.13万元,同比增长16.7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11.2万元,占总预算的100%,较2022年同比增长16.74%。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金经营预算。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退休人员费用、聘用人员费用、第一书记经费、物业管理费等预算安排。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11.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2151.07万元增加360.13万元,同比增长16.7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11.2万元,占总预算的100%,较2022年同比增长16.74%,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511.2万元。预算支出较2022增加360.13万元,同比增长16.74%。增长的原因与预算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行政运行预算1017.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53%,较2022年1010.54万元增加7.19万元,同比增长0.71%;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533.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23%,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首次按该支出功能编制预算,无同期对比数据;
(3)案件审判预算3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19%,较2022年50万元增加256万元,同比增加512%;
(4)“两庭”建设预算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6%,较2022年150万元增加50万元,同比增长33.33%;
(5)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3%,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首次按该支出功能编制预算,无同期对比数据;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128.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2%,较2022年111.34万元增加17.24万元,同比增长15.48%;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64.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6%,较2022年55.67万元增加8.62万元,同比增长15.48%;
(8)行政单位医疗预算73.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4%,较2022年62.63万元增加11.3万元,同比增长18.04%;
(9)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53.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4%,较2022年34.79万元增加18.87万元,同比增长54.24%;
(10)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首次按该支出功能编制预算,无同期对比数据;
(11)住房公积金预算96.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4%,较2022年83.51万元增加12.92万元,同比增长15.47%。
(三)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4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32%,较2022年1358.47万元增加382.23万元,同比增长28.14%。其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25%,较2022年1158.54万元增加325.46万元,同比增长28.09%;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3.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29%,较2022年197.67万元增加16.28万元,同比增长8.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6%,较2022年2.27万元增加40.47万元,同比增长1782.8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7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68%,较2022年792.6万元减少22.1万元,同比减少2.79%,其中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2.82%,较2022年392.6万元增加14.4万元,同比增长3.67%;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36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6.98%,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首次按该支出功能编制预算,无同期对比数据;其他支出预算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19%,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首次按该支出功能编制预算,无同期对比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0.7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1526.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3.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35.09万元,比2022年预算46.28万元减少11.19万元,同比下降24.18%,原因是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相应调整。
1、因公出国经费2023年安排金额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经费2023年安排金额2.11万元,同比2022年度2.03万元增加0.08万元,增长3.94%,原因是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相应调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27.08万元,同比2022年度35.25万元减少8.17万元,下降23.1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8万元,同比2022年度35.25万元减少8.17万元,下降23.18%,原因是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相应调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4、会议费2023年预算2.95万元,较2022年4.5万元减少1.55万元,同比减少34.44%,原因是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相应调整,全部为定额公用经费,无项目安排。
5、培训费2023年预算2.95万元,较2022年4.5万元减少1.55万元,同比减少34.44%,原因是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相应调整,全部为定额公用经费,无项目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13.95万元,比2022年预算590.27万元减少376.32万元,同比减少63.75%。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各款级科目预算安排分别是:
30201 办公费 预算安排8.05万元;
30202 印刷费 预算安排2.68万元;
30205 水 费 预算安排2.03万元;
30206 电 费 预算安排7.54万元;
30207邮电费 预算安排15.85万元;
30211 差旅费 预算安排37.42万元;
30213 维修(护)费 预算安排2.32万元;
30215 会议费 预算安排2.95万元;
30216 培训费 预算安排2.95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 预算安排2.11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 预算安排16.07万元;
30229福利费 预算安排2.37万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预算安排27.08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预算安排68.4万元;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预算安排16.1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017.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86%。流动资产277.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31%,占资产总额27.25%;固定资产737.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64%,占资产总额72.48%;在建工程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占资产总额0%;无形资产2.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占资产总额0.27%;受托代理资产(案件暂存款)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占资产总额0%。车辆总计10台,较上年同期增长25%,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台,执法执勤用车1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200万以上设备总计0套,较上年同期增长0%。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其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个数1个,预算数额:200万元,立项情况:按照建标【2010】143号文件内容,执行二类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建设面积为1030平方米,定员6名干警,预计总投入900万元。实施进度计划:2022年已开始新建,2023年1月封顶。后续装潢中,预计2023年6月份投入办案使用,提升人民法庭信息化功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五)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
2023年度无新增项目支出预算。
(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023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表13)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兴安县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xls
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09de1f7a0617eaad&class=enclos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