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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兴安县法院做农民工的护“薪”人,顺利执结32件系列案!
作者:黄骏杰  发布时间:2023-04-04 11:14:38 打印 字号: | |

323日,兴安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32件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成功为农民工兄弟追回被拖欠了4年之久的13万余元血汗钱,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19年初,桂林某投资公司承建兴安县高尚镇污水管网工程,雇佣当地衣民工施工。工程完工后,该公司仅向32名农民支付部分劳务费,其余劳务报酬拖欠未付。32名农民工多次催讨无后,于2022年初陆续向兴安县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人达成协议,约定桂林某投资公司在2022930日前一次性支付劳务费。调解协议生效后,桂林某投资公司仍未履行给付义务,20231月涉案32名农民工向兴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桂林某投资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既不报告财产情况,也未履行给付劳务费义务。执行干警经线上线下查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决定对其法定代表人付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3日早,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寻找到付后,立即将其拘传至法院。在司法拘留强大慑下,经执行法官一番理法相结合的耐心劝解后,付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马上找人最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将执行款13万余悉数汇入法院执行款败户

民生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2023年年初的“冬季风暴”到2月的“春季惊雷”等专项行动中,兴安县法院始终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一项重点工作,秉持农民工利益优先保护原则,努力解决农民工劳务纠纷案件,为农名工利益亮剑,以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度。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唐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