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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院、桂林市人社局、兴安县法院、兴安县人社局召开行政审判工作协调会
作者:黄骏杰  发布时间:2023-04-14 16:45:04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不断提高行政审判水平和行政执法水平,推进法院与行政机关协调对接机制建设,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47日,桂林市中院、桂林市人社局、兴安县法院及兴安县人社局在兴安县法院联合召开行政审判工作协调会议。会议由兴安县法院副院长李岷志主持,桂林中院行政庭庭长邓陆平、桂林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戈红明、兴安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桂林中院行政庭庭长邓陆平结合审判实际,就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同时指出,近年来桂林中院与市人社局不断强化社会保险征缴与诉讼、非诉衔接机制建设,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法院与人社部门应加强沟通,使人社部门持续做好社会保险征缴,以及进一步做好涉及广大劳动职工切身合法权益的纠纷化解工作,使纠纷止于诉前,努力将群体性案件化解在裁前、诉前。

桂林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戈红明表示,市、县人社部门应积极保持与两级法院之间的协调沟通,共同分析研判,统一法律适用,特别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适用问题,着力推动市、县人社部门在社会保险征缴、行政非诉执行等工作上再上新台阶。

与会人员就劳动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如何加以解决进行深入交流,并就以后如何加强协作配合,规范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交换了意见。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唐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