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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法治护航绿水青山—— 兴安县法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作者:陈晓钰  发布时间:2023-06-08 08:37:36 打印 字号: | |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为进一步提高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响应“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近日,兴安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兴安县严关镇集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兴安县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来往的群众,介绍如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大家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号召大家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爱护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从我做起。兴安县法院将认真贯彻“绿色”原则,把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纳入日常宣传中来,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采取多种举措,不断夯实环境资源审判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根基。用法治手段护航绿水青山,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兴安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唐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