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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便民零距离,上门调解化纠纷
作者:倪娟  发布时间:2023-07-10 17:42:50 打印 字号: | |

群众诉求无小事。近年来,兴安县人民法院溶江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坚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上门服务,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群众切实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

6月15日,溶江法庭干警一行来到华江乡千祥村调解一件劳务合同纠纷的案件,化解了原、被告双方僵持已久的矛盾。


   

唐某是一名建筑工人,承包了张某的房屋建造工程,工程结束后,张某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遂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张某得知后,马上提出了反诉,认为唐某建造的房屋质量不合格,请求唐某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决定来到案涉房屋现场一探究竟。

 

到现场后,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法官经过分析,认为两人因为在其他事情上有过节,积怨较深,双方都憋着一口气,谁也不肯让步。

在进行现场勘查、全面掌握纠纷事实的基础上,法官就问题的解决与当事人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分析了相关法律关系和利害后果,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疏导,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顺利化解当事人心中的怒气,最终达成令双方都满意的调解方案。

每调解成功一起纠纷,就赢得一次民心。下一步,溶江法庭将继续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把工作做在前头、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诉讼服务承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张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