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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县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198件,审(执)结7775件,同比分别上升16.4%、15.37%;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68件,同比增加44件。5个集体和17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
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94件,判处罪犯485人。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29件31人;审结醉驾、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41件41人;审结毒品犯罪案48件57人;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114件121人。严惩医疗领域违法犯罪,审结受贿罪案2件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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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坚决依法严惩各类侵犯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案10件15人,审结桂林首例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常态化组织青少年到法院开展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等多样化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次,让青少年从小埋下法治的种子,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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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案件审理中如涉及未成年人的,向其父母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依法约束和惩戒家庭教育中“养而不教、监而不管”的行为,确保家长“依法带娃”。
妥善处理民商纠纷
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民生无小事、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上下功夫,用力、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高效审结民商事案件399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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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小案例讲明大道理,以公正的司法裁判引领社会良好风尚。审结争抢座位造成伤害案,倡导人与人之间应文明友善,互谅互让;审结原配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案,倡导夫妻之间应互相忠诚,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贯穿行政审判始终。审结行政诉讼案27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24件。建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机制,促成调解、撤诉7件,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
2023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454件,执结3264件,执行到位标的3.66亿元。
一是坚持高效便民。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执行事务窗口,及时向当事人回复案件进展情况,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二是加快财产处置效率。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车辆8台、房产94套,成交金额4543万元,让胜诉当事人及时拿到“真金白银”。三是坚持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并重。拘传被执行人102人,对15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成89件案件执结。对自动履行或达成执行和解的,恢复信用867人次。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受到制裁,社会诚信得以弘扬,推动全社会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氛围。
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审结涉企民事案件2244件,标的6.88亿元。与县工商联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站”,对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13次,为企业投资经营、防范风险提供法律建议。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侵犯财产罪案件6件14人,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定期走访金融机构,就涉金融纠纷案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与相关建议进行交流探讨,促进从源头上对金融风险进行防控。妥善化解金融矛盾纠纷,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案452件,促进兴安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守护兴安绿水青山
审结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34件43人。审结社会广泛关注的“10.26”“1.28”“2.20”山场失火案。主动与猫儿山管理处、华江瑶族乡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建立生态保护联席机制,在猫儿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同仁管理站设立“漓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当好保护漓江源头的“二郎神”。
积极服务乡村振兴
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继续深化“一村一法官”机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32次。法院干警在对口帮扶兴安镇、溶江镇84户脱贫家庭的同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妥善化解农村历史遗留的相邻权、排除妨害等物权纠纷案13件,有效推进和谐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三、牢记司法为民初心使命
司法为民有温度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77件,依法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涉民生案件226件,执行到位金额360.64万元,其中,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64件,执行到位金额29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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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6.9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放司法救助金65.48万元,以解因得不到及时赔偿导致生活急迫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关爱和温暖。
诉讼服务更贴心
坚持“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理念,诉讼服务中心涵盖法律咨询、诉前调解、诉讼立案、网上开庭、执行事务、申请鉴定、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缴费退费等功能,真正把诉讼服务做到群众心坎里,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贴心。
暖心调解促和谐
在诉讼服务中心、城关法庭、溶江法庭设置家事调解室,家长里短、是非恩怨,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得以化解。共化解因抚养、赡养产生的家庭矛盾205件,调解和好离婚案件78件。
普法宣传入民心
坚持在办案中普法、在普法中办案,刑事审判庭到华江乡小广场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城关法庭、溶江法庭把巡回法庭搬到村委会和田间地头,将司法审判送到群众家门口,达到“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的普法效果。同时,深入社区、街道、乡村,开展《宪法》《民法典》、防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法治宣传12次,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发布普法案例26篇,让法治宣传“走新”更“入心”。
用情用法化积案
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信访窗口,将每月15日定为院领导接待日,通过院领导开门接访,主动了解他们的诉求,带着责任、带着感情解决好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共化解信访案件16件。
四、深化司法改革促公正提质效
抓实审判管理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文书质量评查工作。把全员平时考核与审判质量考核结合在一起,有效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加强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管,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重要作用。2023年共召开审判委员会34次,讨论案件108件,有效提高审判质效。一审服判息诉率94.94%,位居全市第二名。
更新司法理念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溶江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努力把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诉前调解案件2001件,调解成功1123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
深度应用“移动微法院”APP,广泛使用“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电子送达”诉服平台,实现办案“网络化”。新建两个“云上法庭”,实现案件双方当事人不受时空限制随时参加庭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五、坚持严管厚爱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坚持以学铸魂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采取“领导带头学、联系实际学、集中共同学”等方式,引导干警明辨政治上的是非,清醒认识到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有政治、有大局、有民心,推动党的创新理论真正入脑、入心、入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强化党建引领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扎实开展“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继承和发扬“湘江战役”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筑牢思想根基。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提升司法能力
狠抓干警业务能力建设,加强岗位练兵。以《民法典》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为学习培训重点,加快干警知识更新、能力培训、实践锻炼,切实解决干警能力不足、“本领恐慌”问题。注重在审判实践中开展调查研究工作,2篇论文获全区法院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和优秀奖。
筑牢廉洁防线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创建模范机关、建设清廉机关”为契机,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用“案中人”警醒干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扎牢制度铁笼,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全院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六、全面接受各界监督
坚持开门纳谏,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等155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回复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邀请检察官见证监督强制执行8人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2024年主要任务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坚持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兴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