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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兴安县法院开展“送法进乡镇”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作者:陈晓钰  发布时间:2024-03-06 10:34:24 打印 字号: | |

今年3月5日是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兴安县法院组织干警志愿者前往兴安县界首镇进行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传播法治理念。



在法治宣传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护法》等贴近群众生活的法律法规,并结合乡镇“赶集”人群聚集的特点,走进商铺、街道开展普法宣传,传递司法正能量。

此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0余份,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下一步,兴安县法院将继续发挥"灵渠天平·党旗领航"党建引领作用,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实际行动传承弘扬雷锋精神,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做好志愿服务活动,将“雷锋精神”践行到为群众办实事中。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张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