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正义忠诚担当
她们诠释了法院人的品质
实干笃行刚柔并济
她们用专业和自信绽放巾帼风采
她们
是兴安县法院最美的风景
让我们从她们的事迹中,
一同领略属于她们的靓丽风采!
她是:
王艳玲于1988年7月到兴安县法院工作。参加工作35年来,她的岗位在变,但她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公正司法的精神不变。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的“三牛”精神,赢得了群众和同事们的高度赞赏。她曾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十佳法官”,多次评为市县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多次被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庭长。在她担任立案庭庭长期间所在的立案庭被区高院、区妇联评为“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获“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及“自治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诉讼服务有温度
立案不打烊,服务不缺席。工作35年,王艳玲有19年是从事立案信访工作。她总是诉讼服务中心来得最早,走得最迟的那一个,披星戴月、早出晚归都不足以形容她的付出,对工作她投入了100%的精力。2021年至今审查受理各类案件15000余件,法定期限内立案率为100%,无一件案件因未登记受到投诉或信访,做到了各类案件立案无差错。
她对当事人诉讼咨询做到热情、耐心,基本做到每起案件均及时向当事人指导诉讼流程、提示诉讼风险,对不懂书写诉状和申请执行书的当事人,给予耐心讲解。她对当事人真诚的付出,也得到群众的回报,2021年12月她承办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因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她几次电话联系被告均以有事推脱,她和书记员便来到被告家里,向被告详细讲解法律规定及程序,并耐心的做调解工作,被告对她说:“我认识你,上次因别人借我的钱没还,到法院起诉,是你耐心的教我书写起诉状,你帮了我,我给你个面子,你不用发传票给我了,我马上交。”
被告当即到物业公司交清了所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撤回起诉。
信访接待有耐心
王艳玲在立案庭工作十多年来,每年要接待数以千计的当事人,她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热心、耐心、诚心、细心地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对来访群众不分贫富、贵贱、远近,一视同仁,热情接待,她认为当事人对法律政策的误解是不正当信访的重要原因,她在信访工作中坚持真诚待人,努力争取群众的尊重和信任,与他们交朋友做知己,把误解消化在交流中,把问题解决在服务里。特别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王艳玲对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矛盾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对重点人群进行排查,制定化解方案,多次约谈信访人,积极寻找化解信访积案办法,切实解决上访当事人的问题和困难,经过多方努力,成功化解了6件长达数年的信访积案。实现息诉罢访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公平正义加速度
王艳玲作为一名员额法官除了做好立案、信访等工作外还办理一些程序案件和民事速裁案件。2021年至今共办理各类案件68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8%,平均审理天数20天。她在办案中坚持司法的人民性,把人民当亲人,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她非常注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她总是以一种朋友的方式与双方沟通和交流,然后从法律的角度给双方当事人分析可能发生的种种后果,最终促使双方自愿选择调解或者和解。
风清气正廉洁度
她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始终恪守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法官的原则,她三十多年如一日,始终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她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王艳玲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但她用忠诚和奉献创造着平安和和谐,描绘出华表与太平的神圣,谱写了司法为民的优美旋律。
她是:
袁建军于1988年到兴安县法院工作。她始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始终牢记司法为民职责,依法公正审理每一起刑事案件,力争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为维护兴安社会稳定做出了一位女性法官积极的贡献。
政治坚定履初心
袁建军作为党员法官,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坚持党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公正司法、为民司法,面对繁重的刑事审判任务,她始终秉持着一丝不苟、吃苦耐劳的原则,精钻细研每一个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确保吃透案情,力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履职担当尽责任
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袁建军同志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上千件。在办案过程中,她始终秉持着公心、良心,将法律、政策、人情相结合,努力将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所主办案件无一错案。她坚决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精品意识、为民意识,在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在附带民事调解上下功夫,在文书写作水平上下功夫,在接待当事人的态度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上下功夫,通过调解解决了多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通过裁判文书说理和当面释法明理妥善处理了大批疑难复杂的案件,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为民解忧。2020年以来,她个人主办各类刑事案件537件,依法判处案犯727人,其中未成年案件34件42人,无一超羁押、超审限和冤假错案。审理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尤其是2023年她顺利主审在桂林市有重大影响的张某等9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一案,受到各方的好评。
寓爱于法显温情
袁建军同志在工作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一是积极尝试邀请妇联、团委、学校老师作为少审案件的陪审员参与到未成年犯心理辅导、缓刑帮教等工作,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心理辅导、社区服刑帮教等工作,让审判与教育相结合,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庭前调查、庭审教育相结合,对被告人进行认罪和悔罪教育,使未成年被告人切实明白犯罪的后果及应吸取的教训;二是推行对未成年犯案件全部实行档案封存制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三是每年都深入到南宁未成年管教所对未成年犯开展回访帮教,参与回访帮教工作,与在押未成年犯谈心,同时对社区服刑未成年罪犯开展帮教,了解其在社区服刑期间的生活、学习情况,宣传刑诉法关于对未成年刑事案件审理的有关规定,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信心早日回归社会;四是注重用女性柔情感化未成年犯,许多青少年犯都尊称她为“法官妈妈”。五是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教工作,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坚持原则不动摇
公正廉洁是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和基本政治标准。袁建军同志始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自觉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在工作过程中,她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自觉抵制社会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同事及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坚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对待同志开诚布公,敢于讲真话,有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