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兴安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兴安县中心广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
保护知识产权 从你我做起
“阿姨,您知道什么是知识产权么?......”
“叔叔,您看看这上面的案例,了解一下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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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拉进知识产权与群众生活的距离,引导群众尊重知识产权,提升日常消费识假辨假能力,鼓励大家学会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兴安县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通过进企业、进社区等多途径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