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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于心 守法于行 —— 兴安县法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作者:陈晓钰  发布时间:2024-04-29 08:58:54 打印 字号: | |

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氛围,兴安县人民法院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集中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4月26日,法院干警受邀走进兴安县第一小学,开展“广西三月三 法治在八桂”民族法治宣传进校园暨防校园欺凌教育活动,为学生送上干货满满的“法治大餐”。

活动中,刑事审判庭负责人饶芳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向同学们详细解释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种类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让学生们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带来的严重伤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讲解什么是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内涵,强调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学生们全神贯注、认真聆听,纷纷表示日常生活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法润少年心,学法护未来。兴安县法院将继续发挥法治教育助推器作用,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深化校院联动,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以看得见的司法保障和摸得着的司法温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张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