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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传播法治精神 共建法治溶江”公众开放日活动 ——— 溶江人民法庭在漓江源头描绘新时代好“枫”景

作者:陈晓钰  发布时间:2024-08-26 11:37:49 打印 字号: | |

               

兴安县人民法院

溶江人民法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2024年8月22日,溶江人民法庭举办“传播法治精神 共建法治溶江”公众开放日活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兴安县委书记贲黄文,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忠荣,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程良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玉洁参加活动。此外还邀请了溶江镇政府工作人员及群众一行50余人走进法庭,零距离体验法官开庭、家事调解和法治文化氛围,感受溶江法庭服务乡村新面貌、新变化,并召开“枫桥式法庭”创建座谈会,听取了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打造基层共治新“枫” 景。

司 法 体 验“ 零 距 离 ”

推开诉讼服务中心的大门,通过安检区,法院“公众开放日”之旅开始了......

大家在诉讼服务中心了解了一站式办理、一窗式受理等工作流程后,穿过文化长廊,依次参观审判法庭、溶江法治宣传教育中心。

“大家知道,我国的第一部法律是什么?”在提问中,大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今天的参观收获很多,满满的知识点,让我不仅零距离了解了法院工作,也学习到了法治知识,希望还可以再来参观。”一位群众参观后同干警说道。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对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认识、新的了解,提高了对学法、知法、守法重要性的认识。


交 流 促 发 展

 杨晓春一行依次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溶江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等场所,详细了解了溶江法庭各项工作流程及司法为民的各项便民利民举措。

杨晓春对溶江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流程,以及溶江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多功能集为一体的法治思想教育阵地建设表示肯定。

随后,在座谈会上,兴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邵国庆对兴安县法院1-8月审判执行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邵国庆表示,溶江法庭的建设结合了本地域的特点,完善溶江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置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服务、诉讼立案服务窗口,以让群众进“一扇门”就能办理公共法律服务所有事;以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为切入点,不断加强法治思想教育阵地建设,助推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主动服务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联合多方力量,构建多位一体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做到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杨晓春听取汇报后指出,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前沿,要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发挥好基层法庭的各项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贡献司法力量。他要求,溶江法庭要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作用,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释法做实普法宣传,努力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氛围;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做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积极做实司法调解,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把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在每一个环节都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避免程序空转;推动人民法庭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接 续 发 力

 下一步,兴安县法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不断拓展人民法庭的法治文化宣传功能,着重培育人民群众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环境。

责任编辑:张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