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的需要,8月30日,兴安县人民法院开展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警示教育暨培训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邵国庆主持会议。
会议内容包括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文书印章的规范使用、司法礼仪、工作作风等方面,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日常工作细节上进行规范,如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案卷材料等各个环节做到严谨细致、规范熟练。
会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岗位重要性。作为法院的一员,聘用制人员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一环,要牢记工作职责,端正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二是树立正确的岗位观念。时刻保持干事创业的精神,树立正确工作目标,不断提高能力水平,在实践中练就自身过硬本领;
三是强化学习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结合自身岗位需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拓宽学习的知识面,丰富知识结构,善于思考,虚心向同事请教,把精力放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上;
四是强化作风建设。要服从管理,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做事,规范自身言行举止,严守工作秘密和审判秘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会认真落实培训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审执质效的实际能力,充分发挥司法辅助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